雅蒲語翻譯語言翻譯公司翻譯時應直接明瞭,將文字指涉的事物或觀念理解陳說出來,有時或可忽略原文的形式翻譯

(1) 資訊類文本 (informative text): 為提供事實、知識、定見等資訊的文本,功能為轉達訊息,行文考究邏輯清晰,例如參考對象書(reference work)和講演。

l 原文文本功能 (function of source text)

Nord主張每項翻譯工作都應當附有翻譯綱領,也就是對譯文特性的一種申明,用以指引翻譯的進程翻譯此綱領的內容包孕以下項目:

l 原文製作念頭 (motive for production of source text) 

透過文天職析可以得知原文的情境特征,然則要譯成譯文時要產生何種情境特征就需要靠譯者的專業判定和事前設定的翻譯綱領(translation brief)

l 原文文本讀者 (addressees of source text)

 

 

l 原文接管時候 (time of reception of source text)

(2) 表達類文本 (expressive text): 強調語言美感層面的文本,功能為臉色達意,讓讀者產生審美感觸感染,例如詩歌、腳本等文學作品。翻譯時以轉達原文的藝術情勢,首要採取原文作者的觀點。

l 原文流傳序言 (medium of transmission of source text)

l  譯文接管所在 (place of reception of target text)

廖柏森

l  譯文製作念頭 (motive for production of target text) 

譯者在翻譯時就是行使上述的翻譯綱領與原文剖析進行對照,找出原文與預期譯文之間的同異,豈論是在文本功能、讀者群、時候、地點、序言和製作念頭上,都可能有或多或少的差距而需要進行訊息的調劑,這些比較結果便可作為翻譯進程的指導原則。雖然有人批評在實務工作上採取此種文天職析模式太費時而不太適用,但它很適合做為翻譯教學的工具,可以提升學生在翻譯過程當中剖析文本和文境的意識(awareness),讓他們更容易了解文本的特色和功能,進而拔取響應的翻譯策略。

l  譯文流傳序言 (medium of transmission of target text)

l 譯文文本預期功能 (intended function of target text)



[1] Reiss原本提出四種文本類型,前三類是借自德國心理學家Bühler對於語言功能的分類翻譯第四類視聽類文本 (audiomedial text)是輔助前三類文本的視聽文本,例如電影、音樂、告白節目等。翻譯時是用補充(supplementary)方法為文字增加視聽內容 (Munday, 2008),但在Reiss後期理論中已不再利用翻譯

她主張文本類型所具備的功能會決定翻譯的方法,而提出三種文本類型及其翻譯方式以下[1]:

德國功翻譯功能理論學派(functional theories of translation)的特點是把翻譯視為跨文化的溝通活動,不像傳統語言學派(linguistic translation theory)所著重的語言符碼轉換,而是強調以文本類型和譯文的功能目標來決意翻譯的方式翻譯該學派是在廿世紀7080年月於德國鼓起,代表人物為強調文本類型(text types)Reiss,提出目的論(skopos theory)Vermeer和側重文天職析(text analysis)Nord 

首先Reiss算是德國功能翻譯學派的開創者,她認為傳統的等值概念(equivalence)不應只逗留在字文句構的單位上,而應該觸及整體文本,乃至文本以外的身分也要斟酌。所謂的「忠實」與「忠厚」分歧,Nord:「忠實是人際溝通成員間不行或缺的道德原則,而忠厚則像是兩個文本間的手藝關係 (Loyalty is a moral principle indispensable in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uman beings翻譯社 who are partners in a communicative process, whereas fidelity is a rather techn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wo texts )翻譯」也就是說,忠厚是強調譯文需重現原文,而忠誠是指譯者對於原文作者、譯文接管者(receiver)、翻譯發起者(initiator)等參與翻譯進程成員的道德責任。是以譯者在動筆之前就要先認識翻譯的目的為何?譯文的功能有哪些? 翻譯時才會有遵循的根據翻譯Munday認為目標論有一個長處,就是統一原文可以憑據譯文和譯者所委託的分歧目標而有分歧的譯文 (the possibility of the same text being translated in different ways according to the purpose of the TT and the commission which is given to the translator)

按照Reiss的理論,翻譯時要先確認文本的類型和功能,才能利用得當的翻譯方式。並且譯文文本所要殺青的功能和目的極可能與原文的功能和目標不同,例如原文是莎士比亞的舞台劇本要譯成目標文本的小說等,這些身分都要列入考量翻譯 

接下來,Reiss的學生Vermeer承繼相同的理念,認為翻譯不只是而且乃至也並不是主要是說話的進程(translating is not merely and not even primarily a linguistic process),而是種溝通性語言和非語言符號的轉移行為。當然在這些分類之間也會有一些混合型的文本,例如食譜主要屬於操作類文本,可是在陳說表列所需的食材時又包括資訊類文本。此種概念在某種水平上就下降了傳統對原文忠厚(fidelity)的翻譯要求,而提拔了翻譯目標及其功能的地位翻譯別的,Vermeer強調翻譯目標應載明在翻譯委託書(commission)上,委託者(commissioner)和譯者兩邊事前應協議好翻譯的目的和到達此目的的條件例如交稿刻日和稿費等事項,譯者才能在翻譯過程當中有具體的依循而完成翻譯義務。 

如上所言,翻譯功能論主張翻譯的方式不是由原文,而是由翻譯的目標來決意,然則要決意翻譯的目標時仍需要以原文為根蒂根基,對於原文的剖析有助於翻譯的進程,是以Nord就提出原文文本分析的模式(model of ST analysis),包括以下項目:

顧名思義,翻譯的目標論就是以譯作的目標來決議翻譯的方式,以達到譯文所要求的功能。而既然翻譯是種行為(action),就必須具有意圖(intention)和目標(purpose),並在某個文化的特定情境下(situation)發生。由於原文是基於原文的文化和讀者而寫,而譯文是要面向譯文的文化和讀者而譯,受到兩種語言的差別和文化的制約,譯文不行能和原文在各方面都連結一致,必然會有所更動,至於要若何更改或保留,就要視翻譯的目的是什麼而定。 

Vermeer以後,一樣是Reiss學生的Nord也提出本身的創見,她在原本的翻譯功能的標準上再加上忠實的原則(function plus loyalty),凸顯翻譯的倫理道德責任。因此Vermeer將其翻譯理論稱之為目標論翻譯 

目標論的德文是skopostheorie (英文為skopos theory),源自於希臘文的skopos,意指「目標」或「方針」。

l 原文接管所在 (place of reception of source text)

l  譯文接管時候 (time of reception of target text)

翻譯時要創造與原文不異的結果,採取歸化(adaptive )方法,以期喚起譯文讀者與原文讀者不異的反映和行為。

(3) 操作類文本 (operative text): 籲請讀者產生反應、採取步履的文本,功能為挽勸影響讀者意向,例如廣告、競選演講等。

l  譯文文本讀者 (addressees of target text)



本文來自: http://blog.udn.com/trjason/4845941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社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anex363538lb 的頭像
lanex363538lb

這裡是和天成翻譯有關的地盤,歡迎到訪我的BLOG!

lanex363538l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9)